結構材料選擇在多數情況下都屬經驗問題。過去證明滿意的材料,除非有充分的更換理 由,在類似情況下很可能又被使用。當缺乏經驗時,必須考慮以下一些因素。
材料在設計壓力和溫度下的允許應力并不需要過量的壁厚。一些材料,如銅、鋁、它們 的合金和鑄鐵都有具體的溫度限度。
過程容器結構材料預期的腐蝕阻力,可以在容器操作同樣的條件下近似測出。實際操作 的腐蝕速率與在實驗室實驗測得的模擬操作腐蝕速率,由于許多不可預見的操作因素,經常 會有很大不同。對于沒有類似操作條件經驗的新過程,經受腐蝕的咨詢是需要的, 高純度的需要可能會限制材料的選擇,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最昂貴的材料是最好的。當壓力和溫度條件允許時,可以采用金屬鍍層、玻璃、橡膠、鉛板、塑料襯套等,而不必采用貴 重的合金。
要求制造商提出替代建議,例如,不銹鋼與鋁此較以及金屬包層材料與固體合金比較等; 這樣做常是合理的、有益的。在壁厚等于或小于 12.7mm 的情況下,金屬包層材料對于降 低消耗不一定起作用。雖然金屬包層材料的成本比固體合金的低,但兩者的制造成本近乎相 等,所以兩者的總成本相差無幾。